中新网福州2月14日电 (叶秋云 江帆)记者14日从福州海关获悉,近日,福州长乐机场海关连续在入境旅客随身携带行李物品中查获人体胎盘素注射液3批次、400支,共800毫升。
据悉,人胎盘提取物在人体运用技术上并不成熟,且涉及疾病传播风险及道德伦理问题,我国尚未批准人胎素类药品生产,也从未批准任何形式的人胎素药品运用于人体。
根据《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要求,邮寄、携带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均属特殊物品出入境,需提供《特殊物品审批单》,未及时提供《特殊物品审批单》或检疫查验不合格的,予以销毁或退运处理。
福州海关表示,由于旅客未如实向海关申报,且其所携带的人体胎盘素注射液未办理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海关人员依法对上述物品予以暂扣,待进一步处置。(完) 【编辑:陈文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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